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,作为小区信报箱的采购方,在执行采购信报箱合同的过程中,一些必要的责权分担常识须理解。
1、信报箱及周边产品计价:
(1)小区信报箱的计价单位:按户计价;
(2)信报箱装饰边框(装饰边条):按m计价;
(3)信报箱箱脚:按宽度、高度计价;
(4)智能信报箱:按箱体单元智能控制系统的价值进行分摊到户。
2、烤漆信报箱的色差:
(1)非同一批次调漆的信报箱烤漆,会因为调漆出现色差;
(2)非同一批次安装的信报箱烤漆,会因为存放、安装信报箱场地的不同导致烤漆氧化程度不同而出现色差;
(3)非同一厂家生产的信报箱烤漆,会出现色差。
3、关于生产安装方案修改造成的残值分摊:
(1)签订合同后,乙方(信报箱生产厂家)尚未下单生产之前,因甲方场地变化等因素导致的生产方案修改,未产生材料报废、工时损耗,无需进行材料报废等残值分摊;
(2)签订合同后,乙方(信报箱生产厂)已经下单生产,因甲方场地变化而导致箱体生产方案的变更,导致材料、工时损耗,对应的材料、工时损失由甲方(信报箱采购方)承担;
(3)在甲方确认了安装场地后,乙方已经将信报箱按甲方确认方案生产完毕,因甲方场地变化导致信报箱无法安装,或重新移装造成的损失、及人工费、往返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。